违规停放电动车,邵阳大祥一物业被罚
2024-12-04 09:41:18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李祯媛 | 作者:唐准 | 点击量:8270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唐准)近日,邵阳市大祥区的一家物业服务公司因未能及时阻止电动车违规停放,遭到大祥区消防救援大队的处罚,依法被处以人民币2100元的罚款。

前期,大祥区消防救援大队在开展电动自电动摩托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专项检查时,发现某高层住宅小区2栋1单元入户门厅违法停放13辆电动车,物业公司对违法停放行为未及时劝阻、制止或者报告,违反了《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五条第五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七条和《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行政处罚案件裁量参照表》013-3,给予该物业服务公司处罚款人民币2100元的处罚,并要求物业管理人员必须承担起消防安全的主体责任,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及充电问题给予高度关注。他们应定期执行防火巡查和检查,并且要增强对居民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工作。

电动自行车的进楼入户、飞线充电、占用公共门厅以及堵塞疏散通道等行为,均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广大居民必须切实增强消防安全意识,自觉规范电动车的停放与充电行为。小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应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停放及充电管理,对违规行为必须坚决予以制止,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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